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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說明"電子菸"管理規定與宣導資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7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30071788號函辦理。
二、鑑於國內電子香菸市面使用有日益嚴重之情形,且國人易
誤認電子菸為非菸品、對人體無害或可幫助戒菸之工具,
爰該署函請衛生福利部說明我國電子菸管理規定與宣導資
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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