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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內政部警政署將於103年09月19日(星期五)11時,辦理臺灣本島海嘯警報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警察局103年08月28日竹縣警管字第1033008240號函辦理。

二、本縣竹北(豐田派出所、鳳岡派出所)、新豐(新豐分駐所、後湖派出所)沿海海嘯警戒區域,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將於103年09月19日(星期五)11時實施海嘯警報試放。警報音符共計15秒(鳴5秒、停5秒、再鳴5秒),並於音符發放後改以語音廣播疏散內容2次;警報試放期間,各機關、學校、部隊及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

三、請自即日起至103年09月19日止,協助加強宣導學生及家長周知,避免因警報發放造成疑慮、恐慌。

四、貴校如有宣導海報需求,請逕至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hchpb.gov.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項下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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