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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寶山鄉公所「107年寶山綠竹筍產業文化展售促銷活動」

107年拍拍寶山 嚐嚐綠筍(手機攝影比賽)
指導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寶山鄉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寶山鄉公所、寶山鄉農會
協辦單位:寶山鄉各機關團體、各村辦公處、各產銷班
贊助單位:台灣電力公司
辦理時間:107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辦理地點:寶山水庫(寶一水庫旁廣場)。

寶山擁有豐富的生態景觀、以及水庫風情,本次活動透過現今普及的手機進行攝影比賽,生活紀錄隨手可得,將寶山最美的畫面留存下來吧!

參加資格:
不限國籍、地域、年齡,只要您愛好用手機攝影,用鏡頭捕捉、紀錄寶山
的美,歡迎踴躍參加。

投稿辦法:
作品使用手機拍攝,像素值需達500萬以上之原始拍攝尺寸,彩色、黑白
照片不限定,混合評審,每人參賽作品以2張相片為限。寬景、連作拒收,
交件格式為JPEG檔案,檔案名稱請改為姓名、連絡電話、作品名稱、拍攝地
點,電郵至官方信箱baoshan20180624@gmail.com;或現場交付檔案。

徵件時間:
107年06月11日起至107年06月22日24:00 止

報名數量 :
限量100組作品報名,現場開放100組額滿即停止報名

頒獎時間
107年06月24日(日)下午2:20

獎勵辦法
第一名1名:獎座+獎金新台幣3千元整。
第二名1名:獎座+獎金新台幣2千元整。
第三名1名:獎座+獎金新台幣1千元整。
優勝若干名:獎狀。
備註:每人限得一獎,重複獲獎時,將取最高獎項。
評審標準
(a)攝影主題50%、攝影技巧10%、創意40%。
(b)應以寶山在地的人文、生態、景觀、風情或寶山綠竹筍為主題。
(c)作品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d)作品不得違反肖像權。

報名須知
(a)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b)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寶山轄區範圍內,若未填寫拍攝地點或
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c)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
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
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概與主辦、指導單位無關。
(d)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e)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
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f)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g)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
隨時修改之權利。

領獎辦法
1.得獎者請於當日頒獎時間持證明文件至頒獎典禮現場領取。
2.凡獲獎者未出席領獎或未委託代領人代領,則視同放棄獎項,所有獎金、
獎品將不予寄送。

107年第二屆畫我青翠寶山寫生活動

指導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寶山鄉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寶山鄉公所、寶山鄉農會
協辦單位:寶山鄉各機關團體、各村辦公處、各產銷班
贊助單位:台灣電力公司
辦理時間:107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辦理地點:寶山水庫(寶一水庫旁廣場)。

參加對象:幼兒園(小~大班)
幼兒組(小學一~三年級)
幼童組(小學四~六年級)三組評分。

活動人數:每組限定100人滿額為止。

報名時間:107年6月11日起至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1.活動採用預先報名制,107年6月11日起至額滿為止,每日上午
9時-12時開放電話報名至額滿為止。如有空缺再開放現場報名
2.報名專線寶山鄉公所 農業觀光課 古小姐 (03)5200090 #403
3.於活動當天08:30在大會服務台報到並領取大會指定繪圖紙,參
賽者需自備畫具,彩繪媒材不拘,每人限繳一張,所有參賽作品不
退件。
4.完成作品於活動當日12:00前交件至大會服務台,逾時不受理,
並由大會評審於14:00公佈得獎者。並在閉幕式中進行頒獎。
     5.完成畫作者皆贈送精美參加禮一份。
寫生主題:與寶山鄉相關之的自然景觀 或人文風情。

作品評分標準:繪畫技巧50%、主題表現30%、美感20%未達評選標準時該
獎項從缺。

活動資訊揭漏:媒體及本所全球資訊網。

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1人擔任召集人,外聘之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
審。

獎勵制度: a.幼稚園組:
第一名 500圖書禮券+獎座
第二名 300圖書禮券+獎座
第三名 200圖書禮券+獎座
佳作若干名 獎狀
b.幼兒組、幼童組
第一名 1000圖書禮券+獎座
第二名 800圖書禮券+獎座
第三名 500圖書禮券+獎座
佳作若干名 獎狀

2.參賽者繳交畫紙即可獲得精美禮物。
得獎作品:公布於本所全球資訊網。
領獎辦法:
1、 得獎者請於當日頒獎時間持證明文件至頒獎典禮現場領取。
2、 凡獲獎者未出席領獎或未委託代領人代領,則視同放棄獎項,所有獎金、獎品將不予寄送。
附  則:
1、比賽期間若發現有他人代作、代筆之情形由主辦單位當場取消參賽資格。
2、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作者同意將作品著作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編輯、上網公告等。
3、各組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獎額得以從缺。
4、參加比賽同學為顧及安全問題,請家長帶領前往比賽地點並注意安全。
5、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做任何記號;若填寫資料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做記號不予評選。

本簡章未盡事宜以主辦單位解釋為主,主辦單位有隨時修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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