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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日起至標售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機關(地址:新竹縣新埔鎮鹿鳴里36號)洽詢,或至網站下載、領取投標須知,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於開標當日逕赴開標地點參與投標。
三、公告日期:114年4月8日
四、開標日期及地點:114年4月22日10時00分,在本校禮堂公開舉行現場喊價標售。
五、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機關安排參觀(請先電話03-5899807#22聯繫時間)。
六、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標售日(開標之次日起七日內)持本機關製發之繳款書至執行機關出納或指定農會一次繳清(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七、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由本機關按現狀交付標的物並由得標者自行雇工、拆除清運。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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