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縣國立特教學校100年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分發安置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9.12.7教中(一)字第0990520711號書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及方式:
(一)學前入小一之學生:
1、就讀幼托園所者:請由幼稚園(所)提出申請。
2、未就讀幼托園所者:請由個管員或家長提出申請。
(二)國小應屆畢業生:請由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國小畢業未滿18足歲:請由戶籍學區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報名日期:為利本縣鑑輔會評估工作進行,請各校依據簡章規定備妥報名文件,並於100年3月3、4日集體送件至本縣山崎國小特教資源中心(收件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3時止)。
四、相關報名事宜請詳閱簡章,簡章請逕至本府教育處公告(編號:28420)下載。
網址
http://eb1.nc.hcc.edu.tw/eduide/pub/show_msg.php?id=28420&show_kind=&selpage=&selpart=
二、申請對象及方式:
(一)學前入小一之學生:
1、就讀幼托園所者:請由幼稚園(所)提出申請。
2、未就讀幼托園所者:請由個管員或家長提出申請。
(二)國小應屆畢業生:請由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國小畢業未滿18足歲:請由戶籍學區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報名日期:為利本縣鑑輔會評估工作進行,請各校依據簡章規定備妥報名文件,並於100年3月3、4日集體送件至本縣山崎國小特教資源中心(收件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3時止)。
四、相關報名事宜請詳閱簡章,簡章請逕至本府教育處公告(編號:28420)下載。
網址
http://eb1.nc.hcc.edu.tw/eduide/pub/show_msg.php?id=28420&show_kind=&selpage=&sel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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