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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內政部函請協助宣導子女從姓規定

宣導子女從姓之規定,文稿為「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及「年滿20歲成年人得依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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